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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賽主題
逐夢青春 創贏未來
二、大賽時間
2023 年 8 月—11 月
三、組織單位
本屆大賽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
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共青團深圳市委員會、香港城市大學
聯合主辦,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深圳技術大學、香港
1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中山大學·深圳、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深圳信息職
業技術學院、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北京大學深圳研
究生院、暨南大學深圳旅遊學院、廣東新安職業技術學院、
深圳技師學院、深圳鵬城技師學院、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
公司、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業融資
擔保有限公司、深圳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使投資引
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協辦,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具體承
辦。
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設立在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負
責大賽的統籌規劃、溝通協調和組織實施等工作。
四、參賽對象及條件
(一)參賽對象
本屆賽事以個人為參賽主體,創業團隊(團隊組)和初
創企業(企業組)選出一名核心成員報名參賽,參賽對象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學生(含
休學期內學生);
2.2018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間畢業的市內
外高校畢業生(含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
3.2018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間畢業的留學
回國人員;
4.18—45 周歲的港澳台籍大學畢業生(截止日期為 2023
年 7 月 1 日,具有副學士及以上學位)。
2大賽分為兩個賽區,分別為深圳主賽區和香港分賽區,
其中,香港分賽區參賽對象僅限 18—45 周歲的港澳籍大學
畢業生(截止日期為 2023 年 7 月 1 日,具有副學士及以上
學位),其他符合條件的參賽對象可參加深圳主賽區比賽。
(二)參賽條件
1.團隊組參賽條件
(1)有意向在深圳創業的團隊,截至報名時創業項目
尚未在國內(包含港澳台地區)登記註冊,團隊負責人及報
名人不得擔任國內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
(2)報名人須為團隊負責人或核心成員,負責人須實
際參与項目,享有相應的知識產權或股權。項目團隊核心成
員不少於 3 人、不超過 8 人,且均已年滿 16 周歲。
2.企業組參賽條件
(1)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在廣東省內(含港澳台地
區)已登記註冊且未滿 3 年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
組織等;
(2)參賽項目報名人須為該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合伙人或股東成員(持股比例不低於 5%)。
(三)參賽要求
1.參賽團隊或企業必須對其參賽項目擁有合法的知識
產權或使用權(授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2.參賽項目所提出的產品或服務,應符合我國法律法規
和創新驅動發展導向,具備一定的技術實力和可操作性。
3.參賽團隊或企業只能持一個創業項目、選擇一個組別
3參賽,不得重複參賽。曾在往屆深圳“逐夢杯”大學生(創
新)創業大賽中獲得獎金的創業團隊和企業不得重複參賽。
4.參賽項目的報名人必須參加賽事答辯環節,答辯總人
數不超過 2 人(創業指導老師不得參与答辯)。
5.參賽項目應在進行廣泛市場調研和分析基礎上,真
實、完整地提交創業計劃書,創業計劃書包括但不限於闡釋
項目名稱、產品/服務/技術、行業分析與市場預測、經營策
略、資金需求與財務規劃、當前狀況、潛在風險管理,並展
示組織結構、核心團隊成員及帶動就業情況。
五、賽事安排(具體時間可根據工作推進情況調整)
(一)啟動儀式(8 月)
介紹本屆大賽流程安排,宣布大賽正式啟動,並對報名
事項進行現場答疑。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8 月—9 月)
參賽者統一登錄深圳“逐夢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官
方網站(https://hrsspub.sz.gov.cn/szrshreco/pc)報名,
報名時間為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9 月 30 日。大賽組委會將
組織工作人員按照參賽條件要求對報名項目進行參賽資格
審核和確認。
(三)初賽(10 月)
採用書面評審方式,深圳主賽區團隊組、企業組前 30
名晉級複賽;香港分賽區不分組別,從參賽項目中評選出 20
個項目晉級複賽。此外,香港城市大學可推薦6個HK Tech 300
創新創業千萬大賽獲獎項目或 HK Tech 300 天使投資項目入
4圍香港分賽區複賽。
(四)複賽(10 月)
採用項目路演的形式分組進行,每個創業團隊和企業可
選派 1—2 名核心成員參加現場(線上)路演並回答評委提
問。深圳主賽區複賽評選出團隊組、企業組各 15 個項目晉
級決賽;香港分賽區複賽評選出 10 個項目晉級大賽決賽。
(五)創業訓練營(10 月)
入圍決賽的創業團隊和企業進行針對性的集中培訓輔
導。根據參賽團隊的具體需求進行分組,匹配相應領域的導
師,提供“一對多”乃至“一對一”的針對性輔導。
(六)決賽(11 月)
決賽將於 11 月初在深圳人才園舉辦,晉級決賽的 40 個
項目通過現場(線上)路演展示、答辯,角逐一、二、三等
獎及優秀獎。
(七)頒獎典禮(11 月)
頒獎典禮在深圳人才園舉辦,由主辦單位領導為獲獎創
業團隊和企業頒獎。
六、獎項設置及獎金髮放
(一)獎項設置
大賽設立 30 個獎項,團隊組和企業組各 15 個,獎金共
計 360 萬元。獎勵標準如下:
1.團隊組:
一等獎 1 名,獎金 30 萬元;
二等獎 3 名,獎金 15 萬元/名;
5三等獎 5 名,獎金 8 萬元/名;
優秀獎 6 名,獎金 5 萬元/名。
2.企業組:
一等獎 1 名,獎金 50 萬元;
二等獎 3 名,獎金 25 萬元/名;
三等獎 5 名,獎金 12 萬元/名;
優秀獎 6 名,獎金 5 萬元/名。
(二)獎金髮放
團隊組及未在本市註冊的企業組獲獎項目,須於獲獎后
在深圳(不含深汕合作區)登記註冊,且滿足報名人為該企
業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東成員(持股比例不低於
5%),且未被市場監管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方可獲得
大賽獎金。獎金將於大賽結束的次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撥付至
企業基本存款賬戶。
七、配套支持
(一)創業補貼申領。所有參賽創業團隊和企業均可根
據條件申請自主創業人員補貼(包括初創企業補貼、創業社
保補貼、創業場租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和創業擔保貸
款。
(二)創業導師服務。所有參賽(進入初賽)的創業團
隊和企業均可獲得我市創業導師“一對一”的創業指導、咨
詢服務。
(三)創業項目推介。晉級“逐夢杯”大賽決賽項目的
創業團隊和企業可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創業創新項目推介會,
6獲得免費推介的機會。
(四)創業能力培訓。獲獎項目可被推薦參加清華大學
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創新創業教育中心“清創集訓營”(共 10
個名額)。
(五)跨境孵化服務。被推薦參加 HK Tech 300 創新創
業千萬大賽總決賽並獲獎的項目團隊,可享受香港城市大學
打造的全方位跨境孵化服務,包括入駐港城大金鐘統一中心
共創空間、優先使用港城大知識產權、推薦國際投資機構、
國際市場品宣推廣等。
(六)天使投資。被推薦參加 HK Tech 300 創新創業千
萬大賽總決賽並獲獎的項目團隊可獲得 100 萬港元天使投
資。
(七)港澳青年獲獎配套資助。在廣東“眾創杯”創業
創新大賽大學生啟航賽中獲獎的港澳青年參賽團隊和企業,
在滿足其他資助條件的情況下,按獲獎金額給予 1:1 配套資
助。
此外,晉級“逐夢杯”大賽決賽的 40 個項目中有 35 個
項目(包括團隊組項目 15 個,企業組項目 10 個,香港分賽
區優秀項目 10 個)可直接入圍廣東“眾創杯”創業創新大
賽大學生啟航賽複賽;獲得“逐夢杯”大賽企業組一、二、
三等獎且願意使用香港城市大學專利的項目也可直接晉級
香港城市大學 HK Tech 300 創新創業千萬大賽總決賽。
八、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所稱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專以上的普通
7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是指全日制大專以上的職業院校;技工
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級工層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初創企業是指在本市登記註冊 3 年內的小微型企
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
农民專業合作社。
(三)參賽要求第 3 條:“曾在往屆深圳‘逐夢杯’大
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獎金的創業團隊和企業,不得
重複參賽”,指的是參賽項目的內容、報名人、註冊企業有
一項與 2016—2022 年“逐夢杯”大賽中已獲得獎金的項目
相同的,即視為重複參賽,不具備參賽資格。
(四)對於不符合參賽資格或弄虛作假的參賽者,一經
查實,即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的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
相關獎勵)。
(五)本通知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
釋,未盡事宜,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另行明確。
九、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755-82132870(張女士)
电子郵件:ggjy-cyd@hrss.sz.gov.cn
報名網址:https://hrsspub.sz.gov.cn/szrshreco/pc
聯繫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二路勞動就業大廈 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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